「臺南市 110 年學藝參賽(體育類)優秀學生表揚大 會」之受理申請期間及流程
本校受理時間: 3/24(三)放學前
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向體育組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如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附件)。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
理。
二、為鼓勵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在體育競賽表現優
秀之學生,將預計於 110 年 6 月中旬舉辦表揚活動,表揚 109
年 5 月至 110 年 4 月符合上開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