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17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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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特幼科 | 公告人:王依倫 99766 |
公告期間:2021/04/19~2021/05/31 | 發佈日:2021/04/19 07:59:35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 110 年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簡章.odt | |
標題:檢送本市 110 年藝術教育貢獻獎簡章,請貴校踴躍推薦對藝術教育有貢獻之團體與個人報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0年 3 月 23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040823 號函辦理。 二、藝術教育貢獻獎團體與個人之推薦,由各團體、法人、學校列舉具體事實及證明,並以書面向本局推薦,申請方式如下: (一)報名期間: 110年 5 月 3 日(星期一)至 5 月 31 日(星期一)止。 (二)繳交資料: 1、推薦表:請加蓋學校或機關印信,推薦表內「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意見」,由本局初審後依評審意見填寫。 2、佐證資料:請擇要精簡敘述,以 A4紙裝訂成冊(每冊限 200 頁,最多以 2 冊為限),並加製封面與目錄, 1 式 1 份。內容得為獎狀、教材教案、書 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 3、光碟:包括推薦表( word及用印後之 pdf 檔)、佐證資料電子檔及活動照片6至10張(需標註照片名稱,圖片大小至少 1Mb)。 4、請於 110年 5 月 31 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表、佐證資料及光碟以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六甲區林鳳國民小學」並註明參加「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地址: 734 臺南市六甲區中社里 13 鄰林鳳營 240 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電話: 06-6983583 分機 123 陳榮宗校長。 三、本獎評選結果擇優薦送教育部參加全國決選。 四、檢附簡章 1份,請逕行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