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獎勵制度結算問題,請學生依說明方式配合辦理
1.申請嘉行獎且本學期有換領徽章需求者,獎勵卡請於5/31前送交輔導室造冊,以利註冊組審查分數。
2.獎勵貼紙換發徽章仍依獎勵制度辦理,惟摸彩競標活動取消。又因工作日期嚴重壓縮,故辦理流程調整如下:
A.6/15放學前全班繳回獎勵卡,繳卡後不再受理補登貼紙。另請導師於收卡時協助填寫統計表及確認學生卡片上的貼紙是否符合標準,依規定凡有重新黏貼或浮貼等可能偽造數量情事,該項能力之貼紙一律不予採計,此部分因學生離校在即,未免事後認證疑議,還請導師從嚴審查。
B.6/23 以後學生可請學弟妹或自行到輔導室領取徽章及獎狀,最遲於6月底領取完畢。
3.畢業五大能力獎申請(集滿五種能力徽章),請於6/15至6月底前至輔導室辦理,申請時請檢附五種不同能力之徽章(或獎狀),以利資格審查,審核流程採即送即審方式,當場退還繳驗之徽章(或獎狀),符合資格者可領取獎品乙份(背包一個)。[本學期申請但尚未領取之徽章可不必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