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台南市教育網路中心第 178832 號公告辦理。
二、因應 covid-19 疫情,本(110)年度於 7 月辦理之資優教育方案停止辦理,未來視疫情狀況滾動修正。
三、 110 年度本市區域資優方案臚列如附件,各項活動時間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若有疑義請逕洽辦理學校。
四、本市資優教育方案參加對象:
(一)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
(二)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 (三)由承辦學校依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性質,訂定錄取標準。 五、詳情請見附件。
(二)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
(三)由承辦學校依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性質,訂定錄取標準。
五、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