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0 年 8 月 11 日公告編號第 182875 號暨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5137 號函頒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依據上函,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如開學典禮、週會或迎新活動等,仍應採線上方式辦理為原則。
三、承前,如採實體方式,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 50 人,室外 100 人之措施辦理。超過人數應提報防疫計畫至市府衛生局同意後始得辦理。
四、另依說明一指引,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園),爰請各校落實辦理,以維護學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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