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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毓潔 - 校外活動與研習 | 2023-08-31 | 點閱數: 55

一、依據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 112 年 8 月 28 日〈112〉育合春字 005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及辦法:

 (一)國小 4 年級到 6 年級及國中生。

 (二)鼓勵學生書寫家鄉生活,例如: 個人生活經驗分享,生活風俗、人物介紹,土地生態觀察。

 (三)活動範圍:七股、北門、將軍、大內、山上、左鎮、東山、後壁、楠西、龍崎、南化、白河、西港、六甲。

 (四)學生自定主題,書寫於 400 或 500 字稿紙。

 三、申請期間:112 年 9 月 1 日至 112 年 10 月 15 日。

 四、獎助金額:每件獲選作品由基金會頒發獎金新臺幣 2 千元。

 五、申請方式:申請書件請寄送至臺南市東區仁東街 25 號 2 樓-2 。

 六、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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