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市府道安會報決議事項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1 條規定辦理。
二、請各校配合加強宣導 113 年 11 月 30 日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投保強制險及掛牌,且年滿 14 歲才能騎乘,「戴安全帽」、「不得載人或超速 25km/hr」、「禁止飲酒後騎乘」、「不得擅自改裝」等。
三、另本府警察局已規劃本(113)年度微電車 3 階段宣導及執法工作:
(一)第 1 階段:擴大宣導期 11 月 20 日-11 月 29 日。
(二)第 2 階段:加強執法期 11 月 30 日-12 月 9 日。
(三)第 3 階段,常態執法及宣導 12 月 10 日後。
四、另為維學生騎乘安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亦研發旨揭微型電動二輪車教案、圖卡、教材包及短影片,將之整合為 2 個懶人包(共 2 節課),並製作懶人包使用說明,雲端連結為 https://reurl.cc/qvznep ;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短影片:
https://youtube.com/shorts/lA4_98ZOfxQ,請踴躍下載參考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