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臺南市佳里區佳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3024646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業於 103 年 3 月 14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13420B 號令修正發布,茲轉知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3 月 1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13420E 號函辦理。
二、檢送「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