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 103年度「書香大臺南~挑戰爬格子」鼓勵學生投稿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悅讀 101-教育部國民中小學閱讀實施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貳、計畫目標:
一、培養學生閱讀寫作習慣,提昇學生語文創作能力。
二、營造豐富寫作環境,奠定語文學習的基本能力。
三、鼓勵學校擬訂創意辦法,激發學生寫作興趣。
四、建立同儕學習典範,增強同儕學習效益。
五、鼓勵親子共讀共作,融入學生生活,建立書香家庭。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南區日新國民小學。
肆、實施期程: 103年 1 月至 10 月底。
伍、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分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三組。
陸、實施方法:
一、凡學生投稿「優良報章雜誌」,並榮獲刊載者,「優良報章雜誌」為具有教育意義之正
向刊物,如國語日報、國語日報週刊及國語日報網站、中華日報、人間福報、自由時
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其認定由審核小組為之。
二、學生榮獲刊登之文章需為 300字以上,且獲刊登日期為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03 年 10
月 31日,始可申請本計畫之獎勵,未達 300 字者,請學校核發獎狀以茲鼓勵。
(103年 11月~12 月獲刊登之作品,併入 104 年計畫獎勵辦理)
三、文章榮獲刊載之作品請各校將獲刊載之文章影本(需一併呈現報紙版面及日期)、投稿
獎勵名冊(如附件一)一式二份免備文送至承辦單位日新國小(地址:台南市南區金華
路一段 473號)彙整,本局將組成審核小組審查之。
四、學校申請總名冊,由教育局統一公告填報時程,請各校於期限內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
俾利獎狀之印製。
五、收件期程:
(一)第一階段: 103年 6 月 1 日~7 日(獎勵獲刊登日期為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03 年
5 月 31日之作品)
(二)第二階段: 103年 11 月 1 日~7 日(獎勵獲刊登日期為 103 年 6 月 1 日至 103 年
10 月 31日之作品)
六、承辦學校聯繫:日新國小 張世昌主任 電話: 2912931#510 網電:35010
七、審核通過之各校名單,同步公告於本市閱讀理想國網站。
柒、獎勵辦法:
一、寫作獎:各組學生作品獲優良報章雜誌刊載,經審查達合格者,每一篇文章核發臺南
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紙,請各校於校內公開表揚獎勵。
二、金梯獎:各組學生以年度統計(103年 1 月~103 年 10 月),累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
達 5張以上者,安排於閱讀成果嘉年華活動中頒發獎狀表揚。
三、金筆獎:各組學生以年度統計(103年 1 月~103 年 10 月),累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獎狀
最高前 5名(需超過 5 張),安排於閱讀成果嘉年華活動中頒發獎座及獎品表
揚,建立學生積極閱讀寫作之習慣與態度。
捌、預期效益:
一、藉由獎勵措施,使學校及家長重視學生語文能力的提昇。
二、營造優質的寫作環境,結合家庭、社區資源及人力,協助推動閱讀寫作活動。
三、教師與家長共同參與學生閱讀寫作活動,建立書香家庭目標。
玖、輔導與檢核:各校應針對學生需求,加強學生寫作能力,擬定有效的教學計畫與寫作獎
勵措施,本市閱讀推動小組於平日提供服務諮詢時,將依計畫瞭解各校執行現況及困境。
拾、敘獎:
一、承辦本計畫學校相關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
辦理敘獎。
二、本案審核小組委員由教育局聘請,於本年度計畫辦理完畢,專案簽請每人敘嘉獎乙次。
拾壹、經費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經費下支應。
拾貳、本計畫經教育部複審,陳 局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佳里國小第二階段收件日期從 11/1~11/6 ,請送至教學組,可至行政資料櫃下載,「教務處」→「教學組」→書香大台南.doc
https://www.jles.tn.edu.tw/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