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 104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業已完成縣市初審作業,本市計有 267 校,包含 209 校國小、 54 校國中、 4 校完全中學參加 104 學年度計畫。
二、依據教育部規定,參加初階評鑑人員認證之教師須先完成 10 小時線上研習課程始得參加實體研習課程,請各校務必轉知所屬參加 104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認證之教師儘早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http://tepd.moe.gov.tw)完成 10 小時線上研習課程,避開實體研習開課前網路系統容易壅塞之時段,以維護教師權益。
三、本局將於 104 年 7 月至 8 月期間辦理多場次初階評鑑人員實體研習課程,研習實施計畫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