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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邱郁仁 - 學務 | 2015-09-23 | 點閱數: 735

一、登革熱病毒血症期為發病日前一天及後五天(前一天+發病日+後五天,共計七天),貴園如接獲師生確診登革熱,請加強宣導生病不上班、不上課,配合醫生治療及自主管理,並避免再被蚊蟲叮咬,俟康復後始返校上班、上課。

二、每星期五為校園登革熱孳清日,請貴校於每星期五放學前動員全體師生完成校園全面孳清工作。

三、若有學生或教職員得到登革熱要在 24 小時內通報健康中心

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登革熱屬「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之乙級通報事件,應於知悉後至遲不得逾24小時進行校安通報。請貴園知悉疑似登革熱感染案例時,立即上網通報,填報內容請詳述何時發燒(發病)、何時確診、同住家人是否生病及目前狀況(在家休養或住院治療),如經醫院確診或非屬該疾病時,請即刻上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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