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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佩瑜 - 教務 | 2015-09-29 | 點閱數: 836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 104 年 7 月 7 日台閱文字第 10400037 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至今於本市設置 20 座「愛的書庫」,提供團體共讀書箱,致力於校園共讀推動。本市學校及教師,在無任何津貼福利補助下,熱烈響應閱讀推廣活動,踴躍借閱書籍,提升學生興趣及能力,豐富校園書香氣息。
三、借閱優異標準為:
(一)教師一學年借閱 20 箱次以上。
(二)學校一學年借閱量為該會核定箱數 4 倍以上。
四、經本局核定借閱優異教師嘉獎 1 次,借閱優異學校實際承辦人員嘉獎 1 次 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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