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 104 年 12 月 1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41171046 號函暨 105 年 1 月 7 日教育公告 82052 號(諒達),本市配合衛生福利部「104 年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試辦計畫」之「強化食安表現特優之拔尖典範計畫」執行,請師生及家長共襄盛舉,並於105 年 2 月 29 日評比期程前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來監督」頁面下進行本市提出之 4 件獎勵競賽計畫之網路評分與留言。
食育與在地食材(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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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業務(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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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料源頭管理(經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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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食用油管理(環保局) |
二、本局依本市午餐特色研提食安管理精進措施,參與校園食安管理業務—「時食把關,食事心安」評選,請各校透過相關課程教學活動、班親會加強宣導踴躍參與網路評分與留言,俾爭取本市佳績。三、本項網路評分將參考「網民評分」(配分 40分)、投票人數(配分 30 分) 、留言數(配分 10 分)、 回應網民意見品質(配分 20 分)進行網路評分。
四、檢附「臺南市政府校園食安管理評選操作步驟」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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