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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會計 林佳泰 - 人事會計 | 2016-03-30 | 點閱數: 721

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請參閱附件二。

二、 105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原校轉任截止日至105419日止。

三、有關105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超額學校於105427(三)中午12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如附件三)傳真至忠義國小(FAX2238319),電話2222768#702,另紙本請於核章後寄送本市忠義國小教務處彙整。

四、檢附「本市 105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二)「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三)、「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四)」、「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五)」、「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六)」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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