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6 年度臺南市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國教輔導團本國語文學習領域
四、實施期程: 10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五、實施地點:臺南市立月津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六、參與對象:
(一)臺南市國小各校國語文領域召集人和本國語文領域輔導團團員。
(二)本場次研習限定 80 位教師參加,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七、實施方式:
(一)請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報名。
(二)參加研習之教師請惠予公(差)假,全程參加人員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三)參加研習教師請自備茶水或水瓶。
(四)課程內容:(如附件)
八、本計畫聯絡人:臺南市月津國小吳永清主任,電話 06-6521113 轉 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