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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佩瑜 - 校外活動與研習 | 2017-06-01 | 點閱數: 523

一、依據:臺南市 106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品質計畫。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藝術與人文領域輔導團

三、研習日期: 106 年 7 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9 : 00~下午 4 : 00 。

四、研習地點:本市裕文國小 2F 會議室

五、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小擔任視覺藝術課程教師,優先報名參加。

(二)本市國小藝文領域教師。

(三)本市國小非藝文專長任課視覺藝術教師。

六、報名方式:請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號: 200711)。

七、參加研習之教師請惠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人員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八、研習課程表:(如附件)。

九、本計畫聯絡人:東原國小呂溪文老師(聯絡方式:686104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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