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研習訂於本(106)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至 18 日(星期五),假本市文賢國中辦理。
二、參訓人員為近 3 年本市初任教師(含教甄及市外介聘者,不含專任輔導教師),另校內教師皆未具輔導知能者(E 類)務必派員參訓,校內教師有興趣者亦可前往參加。
三、請於 106 年 8 月 5 日(星期六)前至學習護照系統(研習代號: 201620)報名參加。無法使用學習護照系統報名者,可填妥本案計畫(如附件)之附件二報名表傳真報名,並請致電承辦學校文賢國中輔導室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