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7年3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070042237號函及本局 121018號公告辦理。
二、旨揭考試網路報名時間:107年4月13日至5月11日,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團報另有限量好禮。
三、考試日期:107年8月11日(星期六)。
四、報名資格:不限,皆可報名參加,凡完成所有考試科目之考生,贈獎勵品一份。
五、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六、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2321-0191。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七、隨文檢附教育部原函、宣傳海報電子檔各乙份。
八、依據102年10月0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79543B號令「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第四條規定,自一百零六學年度起,未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即現職教師須通過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方可擔任閩南語教學,若校內現職教師須排任閩南語教學者,請先取得相關語言認證資格。
九、本局為輔導本市教師通過旨揭認證考試,將辦理兩場教師閩南語認證加強班(B卷)研習:7/2-7/4公誠國小、7/9-7/11海佃國小,細節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