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108 年度全國交通安全宣導推動重點:
(一)路口安全-行人
1、等候穿越路口,應在人行道邊緣往後退 3 大步。
2、遵守行人號誌-紅燈停綠燈行,秒數不足不急著過。
3、穿越時先左看、右看、再左看,並隨時注意來車。
4、舉手示意感謝及讓我先過。
5、行人穿越道上快步走,不滑手機、不聊天嬉戲。
(二)汽機車:
1、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一車道寬(約 3 公尺)讓行人優先通行。
2、汽車駕駛人路口轉彎時擺頭觀看,避免 A 柱遮蔽視線。
(三)避讓救護車-路段中汽機車避讓方式:
1、單車道或同向僅 1 車道,向右緊靠道路右側。
2、同向 2 車道路段,車輛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
3、同向 3 車道以上,應空出內側第 2 車道(即中間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