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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自本(109)年 01月 07 日起至 03月 10 日止
檢附
1。成績單(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所需成績證明可至本校教務處申請)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申請表 1 份(向臺南市各區公所索取或如下連結自行下載列印),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19&s=7605407
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