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自本(109)年 01月 07 日起至 03月 10 日止 檢附 1。成績單(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所需成績證明可至本校教務處申請)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申請表 1 份(向臺南市各區公所索取或如下連結自行下載列印),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19&s=7605407
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