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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謝孟璋 - 教務 | 2020-05-01 | 點閱數: 649
  • 108 學年度畢業生之數位學生證,其學生身分別註記設定期限,至 109 年 10 月 31 日
  • 畢業效期 109 年 10 月 31 日後,票卡仍可使用,但轉為普卡費率扣費。
  • 畢業後轉為不記名票卡,無法掛失。(若想享有記名掛失服務,可上一卡通官網申請)
  • 畢業效期後搭乘南市公車以一般卡費率扣費(非學生身份)
  • 市圖書館借閱不受影響,但若已升學就讀新學校,請持新發學生卡使用

 

以上為簡述
詳細內容請參閱教育局公告15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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