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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立佳里國中舊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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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訪客 - 教務處 | 2013-08-09 | 點閱數: 550

一、申請期限: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須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外科手術或內科心導管治療的學生。
(二)國小、國中、高中:前學年,操行及學業成績優良,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三、申請手續:依所附檢核表及申請表內容,備齊所需之文件並於 9 月 30 日截止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 11 號 4 樓之 4 。
四、獎學金金額:
(一)國小:每名每學年各頒新臺幣 2,000 元整。
(二)國中:每名每學年各頒新臺幣 3,000 元整。
(三)高中:每名每學年各頒新臺幣 4,000 元整。
五、得獎人除發函通知外,將另行刊載於該基金會會刊及網站以資徵信與鼓勵。
六、申請辦法及申請檢核表請參閱相關檔案連結。
 
  •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及青少年獎學金辦法.doc
    1)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及青少年獎學金辦法.doc
  •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及青少年獎學金申請檢核表.doc
    2)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及青少年獎學金申請檢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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