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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單親家長就讀大學院校及高中職之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修業期間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身心障礙子女之臨時托育費,第二階段自 9 月 10 日起至 10 月 12 日止,請家長至「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會」申請。
連絡電話: 02-2321-2100#201 、 121 卓小姐、顏小姐
請見網頁連結: http ://www.moi.gov.tw/dsa/
http ://sowf.moi.gov.tw/03new/new0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