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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區(下簡稱本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及教育部 102 年 1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02109A 號函辦理。
二、本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競賽之性質,按前開採計原則第 5 點,分為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及縣市性競賽,有關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採計項目,業經主管機關教育部公布在案。至於本區區域性及縣市性競賽採計項目,請依旨揭競賽一覽表辦理。
三、旨揭一覽表所列之競賽,係依教育部 102 年 1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02109A 號函,採「從嚴規範」之原則訂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