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2 年 11 月 12 日臺南市 2013 年國民中學數學競賽複賽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原競賽名稱與「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區域性、縣市性採計競賽一覽表」中「臺南市 2013 年公私立國民中學暨完全中學數學競賽」實為相同內涵,為免日後採計爭議,特此更正。 三、旨揭競賽相關計畫及附件自即日起一併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