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積分證明單格式,如有教育局學生成績系統無法輸出資料之情形,可由學生自行出具證明文件,並由五專招生委員會進行審理。
2.五專學校相關介紹及 103 學年度升學方式之說明,可至十二年國教五專招生資訊網查(http://me.moe.edu.tw/juni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