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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接受變更就學區申請的基本條件:
1畢業國中所在地不屬於基北區
2學生戶籍所在地在不屬於基北區
二、申請原因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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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原因 |
申請原因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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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之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的高中高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
無,但申請獲核准後,應以所填寫之科別作為第一志願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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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因搬家遷徙者 |
戶口名簿影本(房屋所有權證明、租屋證明)或足以證明其搬家遷徙至所申請變更之就學區之居住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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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高職者 |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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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核定的特殊因素 |
父母工作地遷徙 |
父親或母親之在職證明,並足以證明其工作地點為所申請變更之就學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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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親(包括父母離異改依其中另一方、改依二親等之直系親屬、或其他旁系之親屬等) |
戶口名簿影本、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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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特殊境遇 其他特殊原因 |
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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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詳細辦法內容請參閱相關檔案連結。欲申請者請於 4 月 21 日(一)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至註冊組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