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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書函以,考試院及行政院共同設立每年 6 月 23 日為我國「公共服務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1 年 7 月 13 日部管二字第 1013606130 號書函辦訂理。
二、查聯合國於 2002 年訂定 6 月 23 日為公共服務日(UN PublicService Day),並設立聯合國公共服務獎(UN Public Service Award),於 6 月 23 日當週表揚各國提供創新優秀公共服務措施之機關,藉此激發世界各國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務。
三、本(101)年正值聯合國公共服務日設立 10 週年,為與國際線接軌,提升政府創新服務效能,考試院與行政院聯手推動月 23 日為我國「公共服務日」並於本年 6 月 22 日假考試院舉行啟動記者會,象徵「623 公共服務日」正式設立。未來每年 6 月 23 日公共服務日,兩院將逐年擴大辦理公共服務相關活動,以期各機關公務人員以「積極、關懷、熱忱、奉獻」的公共服務精神為目標自我激勵。
四、銓敘部業將公共服務日設立緣起、目的及活動花絮等相關資料,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www.mocs.gov.tw/ 之「623 公共服務日」專頁,請同仁參考,以廣為宣導及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