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01 年 10 月 30 日客會文字第 1010018228 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提升國中小學生客語能力,推展客語向下札根,並鼓勵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於 99 年 3 月 22 日訂頒旨揭要點,針對國民中小學學校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達獎勵標準之學校相關人員予以敘 獎。
三、旨揭要點及表件電子檔可至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主動公開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客家委員會鼓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查詢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