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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復 貴校 101 年 10 月 20 日 1010136312 號函(後甲國中)、 101 年 10 月 30 日
建興中學字第 1010173182 號函(建興國中)。
二、所報同意列入「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之機構:
東區莊敬里活動中心圖書館、小天使職能治療所、瑞復益智中心、財團法人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台南南區家庭扶助中心、財團法人創世基金會、
財團法人樹谷文化基金會樹谷生活科學館、永康市探索教育公園、伊甸社會
福利基金會、台南市兒福中心(勝利館、成功館)、台南市東區無障礙之家、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等 11 處。
三、有關學校學生至他校、社區里辦公室進行服務學習,請擬具相關校內服務學
習計畫,以「校內服務學習」方式辦理,辦理時仍應有專人陪同,以確保學
生安全無虞。
四、本局錄案之校外服務機構,適用於所有臺南市國民中學學生,請轉知學生及
家長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