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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1 年 6 月 7 日府秘總字第 1010473467 號函辦理。
二、旨揭回饋專案,係以「臺南市政府」為會員,購票時輸入本府統一編號「69108505」,台灣高鐵售票系統即自動將
當次消費金額累計,會員每半年累積旅費金額如達 30 萬元,即可享有 5%之等值乘車兌換券回饋,該兌換券將由本府
秘書處機要科統籌運用,非指同仁購票時即享有 5%之折扣,即無任何優惠。
三、本專案係鼓勵同仁多加使用、配合辦理,協助本府於期間內(半年)迅速累積達最低門檻( 30 萬元),即可享有回
饋,非屬強制作為;如同仁或家屬因私人活動購票,亦歡迎多加利用。
四、前揭函說明三(二)所提「訂票時若未主動告知或輸入本府統一編號,旅費將不予計算,且不接受事後申請累計。
」係指當次消費金額,台灣高鐵售票系統將不予累積,非謂同仁之差旅費無法申請,又購票時如輸入統一編號,票
根亦不會出現本府統編,同仁可依一般核銷程序申請差旅費用,完全不受任何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