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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區102學年度高中及高職聯合申請入學報名資格:
(一)凡具備下列資格之本區(臺中市、南投縣)學生均可參加:
1.國民中學畢業生(含應屆、非應屆、同等學力)或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者。
2.已取得102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國中基測)」分數者。
(二)具備前項資格之非本區生,因鄰近地緣關係需越區同意參加者,得由學校向本區高中及高聯聯合申請入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申請同意。
計有苗栗縣:三義高中國中部、致民國中、通霄國中、南和國中、烏眉國中、啟新國中。
彰化縣:文興高級中學國中部、芬園國中、二水國中。
雲林縣:淵明國中、林內國中、東南國中、雲林國中。
(三)非本區及本會同意越區參加者之縣市國中應屆畢業生,因特殊理由且戶籍遷徙緣故,須就讀本區高中高職者,由原就讀國中於102年
(四)免試入學或其他管道錄取並報到者,不得報名,違者取消其報名資格,所繳報名資料及報名費一概不予退還。惟報名時如持有各簡章規定日期前取得錄取學校蓋章同意之放棄錄取資格證明文件者,則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