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體育總會 105 年 9 月 10 日南市體總二字第 105005088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由臺南市政府與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與共同主辦。 三、活動日期: 105 年 9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 2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 四、活動地點:臺南市新營區體育場。 五、旨揭活動負責人為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郭建宏主任,連繫電話: 2155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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