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月17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60065171號函辦理。
二、鑒於教師工作面臨各種壓力,請藉由關懷互助網,強化校內同仁支持系統,確保心理健康。
三、如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輔諮中心協助,請洽該中心(電話:06-252108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1月13日南市教人(二)字第1050033237號函略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教育人員得比照市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7點第1款,每人每年得申請4小時諮商鐘點費補助,且得於無課務時間至工作地點以外場所接受諮商。
四、為維護旨揭人員心理健康並提升組織效能,爰同意其如有需要得比照諮商輔導要點第7點第1款,申請每年每人4小時諮商鐘點費補助,該項經費由各校(園)依實際需要編列並於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五、為避免影響教學,如申請人依諮商輔導要點第7點第3款於上班時間至工作地點以外場所接受諮商,請於無課務之時間辦理。
六、檢附本市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