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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蕭俐雯 - 健康中心 | 2022-10-06 | 點閱數: 88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9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1013443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疫苗目前核准適用年齡為 12 歲以上,依據 111 年 9 月 5 日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第 7 次 專家會議,建議提供 12 歲至 17 歲青少年接種 NovavaxCOVID19 疫苗 2 劑基礎劑,另亦建議可作為追加劑接種,以提升整 體保護力。

三、旨揭疫苗接種作業自 111 年 9 月 30 日起實施,相關接種作業 說明如下:

(一)本次提供接種之 Novavax COVID-19 疫苗,與以往提供 18 歲以上接種之該廠牌疫苗相同,每劑接種 0.5ml ,接種途徑為肌肉注射,與其他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手臂)接種。

(二)本疫苗基礎劑接種劑次為 2 劑,依我國 ACIP 建議, 2 劑間隔至少 4 週,並以同廠牌疫苗完成基礎劑接種為原則,惟在特殊情況(如第一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下,可以不同製程疫苗完成兩劑接種。

(三)另依據我國 ACIP 建議,本疫苗亦可提供作為 12 歲至 17 歲 青少年追加劑接種(可與基礎劑不同廠牌),與最後一劑基礎劑/基礎加強劑間隔至少 12 週(84 天)。

(四)請家長/監護人於學生疫苗接種前詳閱接種須知,瞭解接種後可能發生的常見副作用及應注意事項後,填寫「滿 12 歲至 17 接種評估暨意願書」(詳如附件 2),經醫師評估 後接種。

(五)本府衛生局將妥為安排旨揭疫苗接種相關方式及作業, 如有評估規劃校園集中接種,再另行通知學校。

四、另提醒家長/監護人於接種後,可透過接種單位提供的海報 或須知上的 QR code 掃描加入 Taiwan V-Watch 疫苗接種-健 康回報,藉由家長/監護人關注子女回報接種後狀況,提升對 COVID-19 疫苗安全監測、相關關懷照護及因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