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羅博仁 - 校務公告 | 2020-03-10 | 點閱數: 402
主旨:檢送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防疫包優惠專案方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 109 年 3 月 5 日南企一字第 109000003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提供「異地辦公、遠距教學解決方案」、「縣市政府教育局防疫停課行動門號優惠專案」、 HiNet 光世代(非固定制)租用、 MOD 租用等優惠方案等優惠,各機關學校如有相關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6-2442472 。
嘉南國小 - 校務公告 | 2020-03-09 | 點閱數: 281
黃偉哲市長響應「拱手不握手」 呼籲防疫勤洗手 大家保平安 https://youtu.be/55WKRUibJUA
蔣宜雯 - 校務公告 | 2020-03-06 | 點閱數: 313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9 年 3 月 4 日藝視字第 1090000632 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 109 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 109 年為新詩)、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 109 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 109 年為新詩)。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 109 年 3 月 2 日起至同年 4 月 13 日止,採取先線上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羅博仁 - 校務公告 | 2020-03-06 | 點閱數: 352
主旨: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學校(園)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務必轉知並告知家長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25475A 號函及相關附件辦理,檢送上開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請貴校(園)於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其向服務機關學校(園)請假。
羅博仁 - 校務公告 | 2020-03-05 | 點閱數: 314
主旨:有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團險商品續保申請期限一案,受理期限延長至 3 月 22 日止,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 109 年 3 月 2 日國壽字第 109003004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保險方案於 109 年 2 月 22 日屆滿週年,須提前辦理續保作業延續保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導致續保作業辦理不便,為確保公教保戶保障不受中斷,國泰人壽特延長續保受理期限從 2 月 22 日至 3 月 22 日止。貴屬員工如欲提高投保等級或增加眷屬人員者,請與國泰人壽連絡;各機關學校如有相關需求,亦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 觀看完整文章
羅博仁 - 校務公告 | 2020-03-04 | 點閱數: 257
考選部訊息: 109 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自 109 年 3 月 13 日至 23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李耿碩 - 校務公告 | 2020-03-04 | 點閱數: 344
該項活動之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
羅博仁 - 校務公告 | 2020-03-03 | 點閱數: 440
主旨: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 課,有關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以下簡稱各類人 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查照轉知並 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 指揮中心) 109 年 2 月 27 日肺中指字第 1090030116 號函辦理 (如附件)。 二、依前開指揮中心函規定,謹就各類人員因校園停課延伸照 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分述如下: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 1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1、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 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 障礙證... 觀看完整文章
羅博仁 - 校務公告 | 2020-03-03 | 點閱數: 693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 基準」,並自 109 年 8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6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08859 號函辦 理。 二、旨揭「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修正重 點摘要如下: (一)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當學年具有 10 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 全部休畢;具有超過 10 日之休假資格者,至少應休假 10 日,應休而未休假者,不得發給未休假加班費。 (二)前項 10 日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學年度未休假之日 數不得保留。但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學校核准無法休假 時,得由各主管機關酌予獎勵。 (三)應休畢日數 10... 觀看完整文章
:::

空氣品質監測網

站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