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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松志 - 校務公告 | 2025-11-05 | 點閱數: 59

一、本次研習以各縣市之中小學自然領域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技術型高中普通班)為主,請物理科等自然領域教師以公(差)假方式,報名出席參加該活動。

二、研習活動之課程材料、膳食經費,由承辦單位依教育部規定編列支應,課務及交通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支應。

三、上開研習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物理學科中心楊珮維助理,電話:(04)2222-6081 分機 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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