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110 年 2 月 9 日南市文民字第 110018845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辦理時間為 110 年 3 月 21 日(星期日)下午 4 時,地點為本區官田體育公園。 三、當天活動表演由「野孩子肢體劇場」帶來默劇表演「和氣商行」。 四、檢附旨揭活動 DM 文宣電子檔,也可至 Google 雲端硬碟下載高清晰版,網址: https://reurl.cc/ynDLK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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