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官田區嘉南國小附設幼兒 110 學年度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錄取公告
正取一:潘 0 惠
備取一:陳 0 雅
1.第一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0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上午14 時之前到本校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3.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及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