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實施辦法,請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104 年 9 月 4 日南市社助字第 1040884976 號函辦理。
二、實施辦法及申請書可至網站下載(行天宮五大志業網之教育志業: http://www.ht.org.tw )。
三、高中、國中、國小組收件日期:開學後至 9 月 20 日止;大專組收件日期:開學後至 9 月 30 日止,且申請書請使用 104 年 8 月 10 日修訂版,申請學生務必詳閱條文並簽名(http://www.ht.org.tw/ed-act2.asp?news=219&types=act1 )。
四、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該會承辦員黃小姐,連絡電話:(02)25022172 轉 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