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6-23
|
點閱數:
817
一、本( 103)年 6 月 30 日為休業式,本校下班時間為 16 時,同仁如欲提早離開校園者,請依規定辦妥請假手續。
二、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執行規定」第 3點規定,教師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之實施(含教學準備日),如無法配合參與時,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五條規定辦理(曠職或曠課者,應扣除其曠職或曠課日數之薪給)。
三、教職員工利用暑假期間出國者,請洽人事室辦理出國報備手續。
四、暑假期間請注意人身安全,並祝
暑假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