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南市 105 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有效教學國際論壇實施計畫」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9 月 30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109197M 號函辦理。
二、辦理目的:為落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學觀察活動,回應本市教師有效教學策略增能需求,活化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知能,帶動教學專業之永續成長。
三、辦理日期與地點: 105 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假樹谷文化園區音樂廳辦理(臺南市新市區中心路 8 號)。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中小學教師。
(二)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成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員、種子學校代表。
請惠予出席者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