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尼伯特颱風災害助學金申請訊息,請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南市教安(一)字第 1050772545 號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05 年 7 月 11 日賑基字第 0001050129 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基金會申請。
三、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第二(下)學期:每年 2 月 10 日至 3 月 10 日。
四、申請辦法及相關表件請至該基金會網站(網址: http://www.rel.org.tw/)首頁→章程法規→業務法規→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下載使用。
五、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