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 訪客 - 幼兒園 | 2017-01-17 | 點閱數: 1058

一、新年度開始幼兒各類學前補助中所稱「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僅認定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開立106 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附件 2)、低收入戶證明(附件 3)。其他證明因審核標準不同,不予認可。

  • (一)家長有「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申請資格之需求或疑慮,請家長逕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洽詢。
  • (二)區公所受理認定旨揭證明需約20工作天辦理,請有此需求之家長盡早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確認。
  • 以下附件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