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市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案,請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 106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台南市教育局公文南市教安(一)字第 1060154016 號暨補助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及請領要點辦理。 二、符合資格學生,請洽註冊組(分機 324)辦理。 三、旨揭就學費用優待及請領要點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