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新住民未成年子女於外國久住後返臺就學,如有面臨學習困境或適應相關問題等多重困境需求,請轉介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協助輔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2 月 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60011189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園)加強宣導,注意學生身心發展,必要時請轉介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協助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