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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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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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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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 103 年 7 月 1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078133 號來函(如附件 1),有關「因應 104 年寒假假期調整學校注意相關事項」規定,
學校應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上課前,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領域教學研究會,完成學校課程計畫之規劃及領域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第 1 學期包含調整增加之最後一週),
本市配合修正課程計畫撰寫表格,請國中小各校重新下載使用。
*下學期第一週拆成兩週,但加起來上課天數仍為一週。如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