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9 月 2 日府環廢字第 1030819476 號函辦理。 二、考量保麗龍餐具在環境中不易分解,危害環境生態,建請務必減少使用保麗龍等塑膠免洗餐具,或改以非一次用材質替代,並請鼓勵民眾師生自備環保餐具,以減少一次用產品之使用;另請加強宣傳相關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 三、檢附民眾來信及環保署來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