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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亮儀 - 學務處 | 2020-02-21 | 點閱數: 36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1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13623A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教育部特訂定旨揭注意事項,請貴校於規劃或執行校外教學活動時,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