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法務部廉政署部分組室預訂於 10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進駐內湖第二辦公室,是日起相關通訊方式更動如說明三,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3 年 5 月 20 日廉秘字第 10308003080 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廉政署部分組室預訂於 10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進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暨士林分署辦公大樓(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 51 號),辦公地址鄰近臺北捷運葫洲站 1 號出口。
三、法務部廉政署各組室通訊方式如下:
(一)松江路署本部辦公室:
1、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318 號 2-3 、 7-8 樓。
2、總機代表號:( 02 ) 2567-5586 。
3、傳真:( 02 ) 2562-1156 。
4、單位:署長室、副署長室、主任秘書室、派駐檢察官、視察室、肅貪組及北部地區調查組(受理民眾檢舉)。
(二)內湖第二辦公室:
1、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 51 號 9 樓。
2、總機代表號:( 02 ) 2630-9586 (各單位分機沿舊)。
3、單位:總收發、綜合規劃組、防貪組、政風業務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